陈晓明:“文学性”,绕不开的问题 二维码
26
来源:《长城》2006年第3期 文学性到底是什么?文学性由什么构成?由什么标准来确认?当代文学容易被一种流行的趋势所左右,陷入标准的困扰,经典也是莫衷一是。但无论文学如何演变,文学性的确是一个问题。 文学性的诡秘之处在于——正如德里达所说,它存在,又不存在。对一部作品来说,很难指出“文学性”存在于何处。人们对文学性的看法会有很大分歧,同样一部作品,我们可以做出很不相同的判断,对于一作品来说,文学性既存在,又不存在,既这样存在,又那样存在。文学性确实不是一种本体化的或本质化的要素质料。我可以举一个颇为极端的例子,比如说像博尔赫斯的《死亡与罗盘》,也翻译为《死亡与指南针》。博尔赫斯被称为20世纪伟大的作家,布鲁姆在西方漫长的文学史的比照中也认为博尔赫斯是最好的作家。他认为在博尔赫斯所有小说中,最好的小说是这篇。毫无疑问,它是经典的,但这篇小说就我来看,依然可以提出疑问。博尔赫斯的作品是陌生化的。他的小说是纯粹的小说,远离现实历史。他长期担任图书馆的馆长,生活局限在图书馆里面。有记者问博尔赫斯:“在您的一生中,文学究竟意味着什么?”博尔赫斯深情回答说道:“幸运和幸福。”他说在他撰写生平第一行文字之前,他就有一种神秘的感觉。毫无疑问正是这个原因,博尔赫斯说他知道他的命运是从事文学。他说,被图书馆包围是一种非常美好的感觉,“我已经看不了书了,但只要一挨近图书,我还会产生一种幸福的感受……”。 《死亡与指南针》中,一个地方发生了几起谋杀案,一个私家侦探伦罗特,他把这个谋杀案“读”成了一个预谋,也就是“阅读”成是有计划的谋杀。在谋杀案发生的地点,总是可以在打字机上发现一张纸条:名字的第一个字母已经念出,或第二个字母……还有一本与犹太教法典有关的书籍。接连三人被杀。我们可以看到,被谋杀的异教学者、一个指南针、18世纪的一个教派、一个希腊字、一把匕首、一家油漆厂的菱形图案。这就筑起了一个迷宫。伦罗特据此就画了一个三角图形,他发现时间地点对称。于是他认为,在下一个空间和时间还会发生谋杀,这个距离是对称的,他认为时间也是对称的,在这个点也会发生谋杀。最后,他画出一个迷宫图案,他认为在特里斯勒罗伊别墅将会发生谋杀。他对时间地点的判断都是对的,但他对谋杀谁的判断却是完全错了。然后,那天晚上他独自去那里抓罪犯,但是当他走进这个屋子的时候,他突然意识到问题所在,就在意识到的这一刻,屋里蹿出两个人把他绑了起来。然后凶手“红”夏拉赫,就是在背后一直没有出面的那个杀手,拿着枪对准他,说真正要杀的人就是他。伦罗特本来是侦探来破案的,但他掉进了这个圈套。他以为他把整个谋杀案件读清楚了,他去那里,然后被抓住了。夏拉赫告诉他为什么落入这个圈套和为什么杀他。他说三年前他的弟弟是因为伦罗特破案被抓进去了,被判了刑。夏拉赫肚子上还挨了警察一颗枪弹。这个故事其实写得很好,我现在提出唯一的疑问。我觉得,这个小说在叙述上有一点问题。这个问题就在于,从现代小说的角度看,这样叙述已经不高明,甚至说有些幼稚和太简单。“红”夏拉赫这个人出现是败笔,他把故事的原委复述了一遍。作为小说的叙述来说,他应该隐藏进去,最后不应该把“真相大白”的东西通过其中的一个人物告诉读者。 这个小说在结构上和叙述上有一个矛盾。本来博尔赫斯是想揭示一种神秘的、不可知的一个处理,到最后在一个迷宫的设计中,伦罗特侦探如何落入了自己设置的迷宫。其实这个迷宫是不存在的,是这个侦探自己想象出来的,最后他落入迷宫,被一个抽象的、想象的迷宫所谋杀。本来很有深意,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后来要让那个人物“红”夏拉赫做出那么多的解释,把原委解释了一通,于是真相大白。 当然,在小说里有很有趣的东西,比如说,他设计的迷宫、一个指南针、一个犹太学者、一个18世纪的异教派、一把匕首、一些油漆场的图纸,用了很多的东西来建造一个迷宫,这是一个想象的迷宫,最后他谋杀了自己,写得非常好。夏拉赫要报仇,这些就和复仇的东西混在一起。尼采曾经非常猛烈地抨击过复仇,他觉得复仇是一个非常卑劣的欲望,是一种低级情绪。小说复述了复仇的愿望。本来博尔赫斯的小说到了这个高度,要把这个高度击碎的时候,那个理由应该是更加强大,或者更加不能够被世俗化,更加形而上的。但结果却是一个非常世俗的、非常传统的、非常简单卑琐的复仇欲望。在南美,复仇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民间情感,但用复仇的愿望击垮博尔赫斯制造迷宫的意念,那个力量还是太单薄了,是不够的。 怀疑大作家是要冒风险的,为了避险,可再谈一篇博尔赫斯的小说。博氏有一篇小说写得非常好,是他在1970年代写的《第三者》,他那时非常谦逊地说到,非常喜欢吉卜林的小说,认为其不输于卡夫卡,吉卜林在年轻时期写的小说开门见山,写得非常出色。他说要模仿一下吉卜林早期的作品。当然他不一定是模仿,就是说他学习了吉卜林的小说。我觉得,博尔赫斯的小说《第三者》是他最好的(当然还有《小径交叉的花园》)。它的内容是讲南美两个兄弟因为一个女人产生矛盾的故事。两个兄弟长相凶狠,在那条街上不与人来往,有一天其中一个兄弟克里斯蒂安从街上带一个女人胡利安娜回来,女人温顺而热情如火,兄弟二人都从这个女人那里获得了一种新的生活感受。胡利安娜从名分上说是和克里斯蒂安住在一起,但弟弟爱德华多也爱上了她。这兄弟俩的关系很好。一天克里斯蒂安把爱德华多叫到院子里,说把女人托付给他,他将要出远门。女人与弟弟爱德华多就好上了,后来哥哥回来了,三个人还是相安无事。很显然,胡利安娜待这两个兄弟很好,可能更偏向老二爱德华多。他们两个人都爱上这个女人。在当地社会,男人爱上女人,那不是男子汉的作风,何况这两个人是走南闯北的男子汉。两个男人就很痛苦,因为都深深地迷恋上这个女人。为了改变这种状况,两人商量后就把这个女人卖到妓院里去。两个人又恢复到以前的生活,打架、赌博、杀人。有一天,弟弟在妓院里排队,发现了哥哥克里斯蒂安的马。哥俩儿经常跑去找那个女人,两个人又赎回了她。生活又回到了原来,哥俩儿又非常迷恋她。过了一段时间,两人又套上马车,把这个女人拉到荒野里杀了,挖了一个坑把胡利安娜埋了。哥俩儿大哭一场,然后回来,两个人生活又回到从前。这个故事震动人的地方在哪里? 这部小说写得很简洁,也很干脆,没有博尔赫斯那些绕来绕去的东西。这是博尔赫斯晚年写的,在七十多岁时候写出的另一种风格。我们会看到,一部作品感动人、打动人的地方到底是什么呢?是它的意义?是思想性吗?是修辞吗?是对历史意识的穿透吗?是对人性的揭示吗?好像都有关系,好像又都没有关系。我们常说好的作品,应有怎样怎样的思想,但是我们翻遍了文学史,经典作品的思想是怎样的?经典作品在我们的文学史中,被作为人类精神的博大精深的证明。其实文学作品和思想的“正确性”没有直接的关系,并且,当我们说这些作品是如何好的时候,揭示的思想如何深刻、如何有力量的时候,我们实际上也遮蔽了另一些东西。在更多的情形下,是作品表现的生活的怪异性或陌生性触动了我们。在某种意义上,小说经常是在表现生存之恶、表现人性之恶的。就像《第三者》,如果从那兄弟俩的角度,那是写出南美人的生活气质,一种男人的阳刚之气。如果从胡利安娜的角度,活生生把一个爱他们的女人杀死埋了,这是什么行为?这就是男权之恶。小说是“恶”的?当然这个“恶”,是广义的,不是伦理学意义上。 我们可以把文学性综合地概括为小说的叙述修辞、思想意识、历史意识、语言风格诸多方面统一生成的一种艺术品质。没有文学性基本标准的文学,只能是廉价的文学。当然,说到底,文学性在狭义的意义上可能主要体现在“叙述修辞”上,这是文本本身的肌理。我觉得,就是思想再好,如果不具备叙述的能力,这个小说,这个文本,还是不能成立。这是一个叙述修辞的能力,文学性最根本的东西,如果离开了它,根本就不能谈论文学性了。对文学作品来说,叙述修辞就是文本如何建构起来的艺术性。对于小说来说,那就是它的虚构性,语言如何虚构一个世界的问题。如果说到思想意识,确实文学性会包含思想性在里面,也会有一种历史意识在里面。但我一直认为,思想和历史是有区别的,有些作品反映了历史和现实,但没有思想,有些作品具有思想性,但没有历史现实的可还原性。思想是形而上的人类认识、人性认识的哲学蕴含。博尔赫斯和他的时代、历史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关系,但他的作品确实有某种生动的、深刻的思想,他的很多作品就是在形而上学的意义上对那个时代、历史的揭示。作家一定要有这个东西,如果没有,就很难说文学性从这里面被激发出来了。 还有一点是对人性的揭示,这和思想性的揭示就不一样。思想性的揭示是形而上的,对人性的揭示却是很复杂的问题。就像《第三者》,它揭示的是一种生存状态。这两个男人就是一定要回到男人的生活状态中去,男人的生活怎么能和女人搞在一起呢?他们觉得这个生活是不纯粹的,他们要纯粹的男人的生存状态。从作品中,看不出博尔赫斯的任何谴责,他们把一个女人杀掉,无疑按照这个道理,它是丑恶的,应该被谴责。我们读这个作品,当然会哀叹这个女性的命运,也从中会看到博尔赫斯的态度。但是对这两个人,对他们的这种生活,也只能说扼腕而叹,很难说让读者对他们很仇恨和厌恶。假如说这是一个法律的文本、法律个案的话,这会激起我们对杀害了善良无辜的美丽女性的仇恨,那是罪犯,是犯法的,是不道德的,是堕落。但是我们在这个文本中看到的,还是两个男人那么执著地追求男性的生活、男性的世界,完全维护男性世界的完整性,不能够被女性侵入,这是一种绝望的生活。也不能说这是对人性的一种否定,只能说是人性的一种“倔强性”。我们说的文学性,就是在这种综合关系当中建构起来的。因为把生存的深隐的事相揭示出来,文学性在这一时刻闪现出来了。 我们虽然可以归结出文学性的几个要点,但是加在一起还不一定就是好作品。在具体的文本中,它是如何完成一种机制的?这依然具有不可思议的神奇性。它是文本的核,同时似乎又无以把捉。 时代的文学不断演进,但文学性这个问题始终会绕不开。
文章分类:
评论
|
|